1 完成《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管理程序》第4.1-4.5条规定的体检项目。
2 按照《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AP-67FS-002)标准完成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任务。
3 负责建立健全空勤人员心理评估体系。
4 负责完成空勤人员体检心理测评任务。
5 向受检者普及医学和心理健康保健知识。
6 负责建立并维护《体检工作手册》等业务标准体系;
7 按照局方和公司要求对体检鉴定、辅助检查、心理测评等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找出缺陷,并提出整改措施;
8 负责对体检业务相关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体检各口工作提出质量要求和监控指导。
9 负责树立医生护士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医德,提高服务质量。
10 负责对投诉进行调查整改,对工作、体检纪律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