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这名字的历史可以回溯到1025年,该岛当年的旧名“Manikram”在泰米尔语中是“水晶山”的意思。
7世纪至13世纪,普吉与邻近的地区都是由以苏门达腊为根据地的马来王国室利佛逝所控制。
13世纪末,普吉首次纳入泰国版图,普吉拥有非常丰富的物产矿藏,包括象牙、宝石、天然珍珠、毛皮、香料与龙涎香。因此自17世纪时第一座锡矿矿坑在岛上开挖后,。
1933年,随着泰国的国家体制由绝对王权转向君主立宪政体,普吉也像泰国其他府份一般,改为自立的郡府,由泰国内政部指派的府尹进行治理。
时至今日,普吉岛已经成为泰境内唯一一个具有行省辖治地区的岛屿,也是一个区域性的中心点,拥有丰富而魅力十足的传统,是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