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我社保留因签证、航班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因天气、交通、罢工、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损失,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2 全程机票均为团队机票,不能退票、改票及改期,且根据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国际段机票及内陆航班需要提前7-15天出票,如客人在此期间,因自身原因而取消出行,所有费用均不退还;
4 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或燃油税价格,请按规定补差价;
7 行程中景点先后顺序仅供参考,我社保留因航班原因而有权调整行程中景点先后顺序的权利,但游览内容不会做删减;
我社根据旅游局规定已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建议客人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的医疗保险,旅行意外险我社可代为投保,游客所涉及到的任何保险相关问题请您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12 我社根据游客所填写并签字的《团队意见反馈单》为依据,来处理游客意见,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此表;游客交回的《团队意见反馈单》将作为我社处理投诉的依据;
13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旅游团队均为ADS签证,禁止客人脱团;如客人因自身原因脱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请游客境外现付;客人脱团期间人身安全,旅行社概不负责;
14.团体旅游费用为16人以上(含16人)成团费用,低于此人数,我社有权根据人数变化重新计算团队费用。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团队。现自愿要求参加以下增加的行程内容。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特此签订此补充协议。
1. 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3.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 我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您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您自身承担)。
6. 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7.DFS全球免税店及市区观光中所遇商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9. 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您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旅游目的地地接社有权在不影响旅游者行程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景点顺序。游客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以上确认书自全体游客或授权代表签字,导游或领队代表旅行社签字之日起生效,确认书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确认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确认书的内容。